〔編譯陳維真/綜合報導〕一名美國籍男子因為在網路上張貼被視為詆毀泰國國王蒲美蓬的內容,觸犯泰國禁止誹謗王室的「冒犯君主罪」,八日遭泰國法院判刑兩年半。美國駐泰使館和人權團體同聲批評判決太重,強調言論自由應予保障。
現年五十五歲的高登出生在泰國,但有美國公民身分。高登數年前住在美國科羅拉多州時,將在泰國遭禁的泰王傳記「國王從來不笑」(The King Never Smiles)部分內容翻譯為泰文,並張貼在部落格上,還在另外兩個網路論壇提供譯文的連結。該書為一名美國記者韓德利(Paul M. Handley)所著,指控泰王是泰國民主發展的絆腳石。
律師請求國王赦免
高登定居美國迄今已約卅年。今年五月,高登因關節炎和高血壓前往泰國就醫時,突然遭到逮捕。原先檢方求刑五年,高登八度聲請保釋都被駁回,只好認罪以換得較短刑期,最後判刑兩年半。高登律師表示不會再上訴,但會請求泰王特赦。
根據泰國的冒犯君主罪法,任何詆毀泰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者,每項罪行最高可判處十五年徒刑。上月,一名六十一歲泰國男子因寄送侮辱王室的四封簡訊,遭判刑廿年;維權人士批評,此法扼殺言論自由。
以往犯下冒犯君主罪的外國人,刑期通常較短,並多半獲得赦免,而後遣送回國。泰國法律是否適用於境外的外國公民,也引發爭議。
泰國有全球最嚴苛的冒犯君主罪,過去幾年政局動盪,被判刑的案例增加,刑期也越來越長。泰國官方甚至通過新法,增加政府控管網路與手機言論的權限;從八月到十一月,官方要求社群網站「臉書」撤下多達八萬六千個可能冒犯泰國王室的網頁,甚至表示只要「分享」或對這些頁面按「讚」,便構成觸犯冒犯君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