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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梁東屏/曼谷十四日電】

馬來西亞「報窮局」日前發表報告,指稱過去六年以來,馬國共有十萬五千五百一十九人破產,其中有四分之一是因為無法償還汽車貸款而被宣判破產。

在馬來西亞,任何人一旦被判入窮籍,將會受到許多限制,包括不能領取退休金、開業、出國旅遊、從事家族生意、擁有任何產業或銀行戶頭,以及不能擔任公職等。

「報窮局」總監阿都卡林指出,現在汽車銷售商和一些金融機構提供誘人的購車貸款條件,消費者很容易就能獲得汽車貸款,很多時候甚至無需繳付頭期或訂金就能獲得貸款,因此吸引了許多年輕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但他們未必有能力還債。他說,數據顯示,拖欠車貸者佔破產者名單中的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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